用電大戶條款上路 大型企業都採取什麼措施?
台灣的用電大戶條款
台灣的用電大戶條款
台灣98%的燃料仰賴進口且電力無法跨國支援,加上響應全球 2050 減碳目標,提升能源自主及多元化是有其必要性,啟動國家能源轉型工程,已然成為台灣政府施政的當務之急!
為營造我國綠色電力發展環境,經濟部研擬《電業法》兩階段修法,第1階段先推動綠電自由化及電網公共化,後續待相關運作及機制成熟後,再啟動第2次修法,期待藉由循序漸進推動電業改革及能源轉型,逐步完成電業自由化,落實推動我國綠色產業發展。
今年1月1日上路的「用電大戶條款」規定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的用電大戶,必須在五年內建置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設備,也就是說至少得裝設500瓩以上,才符合規定。為了加快落實綠色產業發展,政府也提出相關福利,若是能在四年內完成,義務量則可扣減10%,三年內完成,更可以扣減20%的義務量。
用電大戶該選擇「建置再生能源設備、儲能設備、購買綠電憑證還是每年乖乖繳納代金」頓時成為產業間的熱門話題。也讓再生能源設備、儲能設備、綠電憑證變得超搶手。
建置再生能源設備
以自建再生能源設備來說,屋頂型太陽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廠商會評估屋頂是否符合建置條件,包含興建、維運、維修、保固等,以及有無充足資金來維運20年。
若工廠的屋頂非常大且日照良好,還可以將多餘的電賣給台電,或是現在正夯的售電業者,來幫助你處理剩餘的電量。
建置儲能設備
直觀來看,建置儲能設備是非常簡單且暴力的,直接購買相應的容量(義務容量X 2小時X 365天),便可完成義務量,但儲能設備非常地貴。通常都會搭配再生能源設備,來保障電力的穩定供應與調配可適性。在供電穩定時充電,並提供尖峰超約時調配,若不幸遭遇到缺電或是停電時,還可以提供補充之備用電源,來協助設備快速恢復到正常的運轉狀態。
購買綠電憑證
再生能源憑證(T-REC)是綠電的身分證,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旗下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所核發之憑證。經政府與相關智庫之努力,該憑證可使用於國內、外之環境宣告。
例如:國內用電大戶條款(需搭配綠電使用)、環保署溫室氣體盤查、國內政府或雜誌相關獎項的佐證;國外CDP、RE100、US EPA、IEEE等,我國憑證已成為國際上極具公信力之環境效益證明。
星星電力提供用戶自由選擇屋頂型、地面型及水面型太陽能發電廠和風力發電廠生產出之綠電,提供用戶多樣化的選擇與客製化的合約。並協助綠電用戶每使用一千度,即可取得一張「電子憑證T-REC」,來證明自身的電力取至於再生能源,進而滿足用戶與供應鏈之減碳與永續需求。
繳納代金
若依照履行義務計算公式「年度繳納金額=義務裝置容量×2,500度/瓩×4元/度(代金費率)」計算,以5,000瓩的用電大戶,義務裝置容量10%計算,必須年繳5百萬的高額代金,且年年都需繳納。
能源局官員表示,為了鼓勵用電大戶多設置再生能源設備,帶動綠色產業發展,才會訂出綠電代金每度4元的高費率,因2026年當年再生能源設置成本必定遠低於現行價格,選擇繳納代金是代價最高的,且發展再生能源也有利於提升企業形象,因此不希望用電大戶選擇繳納代金了事。
結語
政府規定用電大戶除了五年內設置義務量之外,還提供企業可以合併數個廠區依「總量計算式」來履行義務,既有已設置再生能源設備之廠商可享有上限20%義務装置容量優惠折扣,若3年內可以完成設置,可額外享有設置義務量20%折扣的早烏優惠,兩者採合計扣減,最高扣減義務装置容量可達40%。
建議使用契約容量超過5,000瓩用電大戶企業可儘早諮詢專業優良廠商提供義務設置量之建議與分析,瞭解並規劃未來義務建置成本及進行投資設置所需的風險控管,進一步多與全球循環經濟的技術研發,建構全新型態的商業經濟價值思維。
星星電力 Star Trade
星星電力專注綠電交易與智慧儲能整合服務。透過專業分析與 AI 電力交易決策系統,為企業量身打造綠電方案,靈活運用再生能源與儲能資產、提升能源效率,達成減碳與永續目標。